第二屆“同龢杯”書法展征稿啟事
為傳承書法藝術,弘揚書法文化,積極宣傳夏同龢狀元文化品牌,展示夏同龢狀元文化產業園建設成果,著力提升夏同龢狀元文化在全省、全國的知名度,營造良好文化氛圍,從而促進文化大發展、大繁榮,實現經濟、文化、旅游跨越發展,特舉辦第二屆“同龢杯”書法展。
一、主辦、承辦、協辦單位: 主辦單位: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貴州省文化廳承辦單位:貴州省書法家協會黔東南州文聯中共麻江縣委麻江縣人民政府 聯合承辦單位:麻江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協辦單位:夏同龢狀元文化產業園建設指揮部 黔東南州書法家協會 麻江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麻江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賢昌鎮人民政府二、參加對象:年滿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、書法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。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,化名重復投稿者不予評審。
三、作品要求: 1、內容:書寫與夏同龢狀元文化或麻江縣人文環境有關的詩詞、楹聯、文賦為主,其它積極健康向上的古今詩、詞、聯、賦等均可。 2、規格要求:書體不限,不超過六尺整張(含對聯),一律豎式,所有作品請勿裝裱,作品件數不限,化名重復投稿者不予評審,未入展作品限于人力,恕不退稿。 3、費用:本次大賽不收取參賽費。 4、填寫信息:請務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姓名、性別、身份證號、常用手機號碼、常用通訊地址、郵政編碼、作品名稱,草書、篆書另附釋文,身份證復印件,隨作品一并寄出。 5、備注: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實姓名,勿用筆名,發現臨摹、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(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聯)不予評審;鼓勵書寫完整作品,不提倡拼貼、染色、做舊等形式,禁止一稿多投。
四、評審: 1.由貴州省書法家協會組織本次大展評委會,制定評審細則和評審工作流程; 2.評審工作于2015年7月初舉行,由主辦方核對原作準確無誤后,及時公布評審結果; 3.評審期間將對部分獲獎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進行抽查或面試。
五、展覽:本展于2015年8月8日在麻江縣高枧夏同龢狀元文化產業園舉行,展出獲獎、入展作品106件。
六、獎項設置及待遇:一等獎1名 獎金20000元二等獎2名 獎金每人10000元三等獎3名 獎金每人5000元入展100名 收藏費每人1000元 1.邀請獲獎作者參加開幕式并頒發獎金。 2.入展具備加入貴州省書協條件之一。 3.本次活動獲獎、入展作品作者獎金、證書由承辦方負責在展覽開幕后一個月之內發放。
七、征稿日期:1、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,以當地郵戳為準。 2、展覽進程請關注貴州省書法家協會網站www.gzshuxie.com
八、收稿地址:收稿地址:貴州省麻江縣文體廣電旅游局。 郵政編碼:557600 聯系人:文家恒 0855-2621572 15870296806
九、其他事項: 1.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方案要求,凡投稿者視為認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項規定。 2.所有來稿作品歸承辦方所有,承辦方具有對所有來稿作品的展覽權、出版權、收藏權。 3.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承辦方。貴州省書法家協會 201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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